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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liyinhevip 笔名:李银河 地区: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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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年轻和美貌
在网络上多次被人叫做“老太婆”,叫人的以为被叫的一定会大受打击,从此一蹶不振。扪心自问,自己在刚刚看到时还真是受了点打击。但是,把他们的动机和自己的反应仔细想了一下,也就释然。
首先想到的是:女人跟男人还是不平等。一个50多岁的男人要是被人叫做“老头子”,虽然会有点纳闷——我已经老了么?——但是就不会有过多的反感。从叫人的人的角度,最多也就是眼神不大好,没有骂人的意思。可是叫老太婆怎么就有了骂人的意味了?原来,传统妇女的全部价值就在年轻和美貌,如果她没有了这两样东西,她就完蛋了,所以一个老太婆尤其是丑老太婆的价值等于零;所以把一个50岁的传统女人叫做老太婆就能给她沉重的打击;所以《白雪公主》里面的邪恶女王总要一再地问镜子:谁是天下最美的女人。人都要老,都会变丑,这是自然规律。一个女人要想幸福和快乐,必须超越年轻和美貌,必须在年轻和美貌之外还有价值。如果是这样,变成丑老太婆就不再是一件致命的事情了。跟变成一个丑老头子也就没什么大区别了。
其次,我认为,人在什么岁数就是什么岁数的样子就最好。如果20岁的人像50岁就不大对劲,50岁的人还像20多岁也不对劲。我爸爸是个比较好色的人,他有一次悄悄对我说:你妈妈从来没有漂亮过。可是,在妈妈80岁的时候,我觉得妈妈很美,她的头发全白了,有的地方都露出了头皮。在那个岁数上,所有的人都是那样的。而她那智慧的眼睛、她那慈爱的皱纹,看上去很舒服,甚至可以说是美的。我不愿意在50岁时看上去像20岁(当然也不要看上去像80岁呦),我愿意让自己看上去像50岁就行了。我既不想违反自然规律,也没有那个不惜一切手段要做天下最美的女人的老巫婆那样的抱负。
总之,人哪,该老就老,该丑就丑吧。对于我这个岁数的人来说,只有超越年轻和美貌,才能获得快乐和平静的心情。
- 作者: liyinhevip 2006年04月4日, 星期二 09:26 回复(377) | 引用(0) 加入博采
鸟儿为什么叫
散步时,鸟儿的叫声使我驻足。我想,鸟儿为什么叫呢?它的歌唱是完全没有目的的。既不是为了让人听,也不是为了建立功勋,更不会为了什么实用的目的。这使我想起写作。纯真的写作就像鸟儿的鸣叫,不是为了听众,也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更不是为了拿它派什么用场,而是发自内心的情不自禁的歌唱。
- 作者: liyinhevip 2006年04月4日, 星期二 09:25 回复(66) | 引用(0) 加入博采
电影审查制度之得失
大家翘首盼望的《断背山》至今仍然无法与中国观众见面。此前,影片因为无法通过审查而无缘与观众见面的事情多次发生。在2001年9月初,导演王小帅的影片《自行车》由于违反电影审查制度受到处罚。针对国内媒体对该片的炒作,电影局的一位人士说:“如果看过影片就会觉得这部作品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表现的就是年轻人对现实的看法和生活经历,基调是灰色的,立意上也有问题。”
记者对此发表评论说:《鬼子来了》由于私自参赛至今未能上映,而新世纪首部角逐国际大奖的《自行车》又重蹈其覆辙,不知我们的某些电影人是得奖心切,还是法制意识淡薄?但无论如何再也不能“违规操作”了,否则蒙受损失的只能是中国电影。
文章还列举了近年来“违规参赛”并得奖的中国影片如:《鬼子来了》(2000年),《苏州河》(2000年),《过年回家》(1999年),《东宫、西宫》(1996年), 《活着》(1994年),《蓝风筝》(1993年),《北京杂种》(1993年) 等。
为了规范人的社会行为,社会总要订立一些制度法规,行为规范。这些制度一旦被制定出来,就产生了一种惰性,或者说是一种维持自身存在的下沉力,就像液态的水泥渐渐凝固为固态的水泥块一样,变成了沉重的一大坨。好象它的存在有着不容分辩的合理性,谁也别想改变它哪怕一点点。这是典型的作茧自缚、画地为牢。电影审查制度就是这样的一个亟待改革的制度。
电影审查制度是大力提倡阶级斗争的时代的遗留物。在那个时代,一部电影的放映要闹到政治局讨论的程度,它的政治倾向、艺术情调会引起全国性的大讨论、大批判,当事人有时要弄到判刑坐牢、受行政处分的程度,因此一度造成了全国只有八个戏能通过审查上演的可悲局面。
对于业已形成的制度、规范,一般人的反应是遵从,而不会去质疑。就像前文提到的那位记者对这些受罚导演所作出的反应那样,他只会善意地劝阻那些“违规操作”的电影人,而完全不去想这些人为什么要违规,更完全不去想这些规定本身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我想斗胆问一句:“使中国电影蒙受损失”的会不会是一些陈旧过时的制度和规定呢?
那位记者对一些电影人的违规操作百思不得其解,他猜了两个原因,一个是得奖心切,另一个是法制意识淡薄,但是都没猜对。我看正确的答案要到电影局那位人士的话中去找。找到了没有?啊,原来在这里:基调灰色,立意有问题。如果王小帅们备齐了一切所需材料,按制度上报,等待他们的是:电影的基调是灰色?红色?黄色?黑色?粉红?立意是百分之百正确?百分之九十?八十?七十?六十?五十?四十?三十?二十?十?零?
审查制度的荒诞之处在于:没有人知道应该按什么标准来审查。而标准的难以设立是由艺术品的性质决定的。艺术品不象工厂生产的一双鞋,它是灰色还是红色可以一目了然;它是合格品还是不合格品也可以很容易检查出来。谁能完全确定地说出某件艺术品的基调到底是什么颜色?谁能完全确定地评价某件艺术品的立意有问题,无问题,问题大,问题小?尤其是由一群艺术的门外汉来对某件艺术品作出评价,来决定艺术家的作品的命运,来提出作品的修改方案。许多电影人的违规操作难道不是由于这些规定过于荒诞吗?
福柯说,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阻力。电影人在他们进行艺术创作的过程中感受到权力对他们的压抑,所以在他们那里就产生了反作用力。这就是中国最优秀的电影艺术家(如张艺谋、姜文、张元等)全都一度或再三违规操作的真正原因。他们感受到的压抑证明了制度的不合理,这个制度不是在保护中国电影艺术,而是在使中国的电影艺术“蒙受损失”。
在这个提倡改革、万象更新的时代,对电影审查制度的改革实在是大大落后于其他领域了。有一次看到电视上在谈审查制度,一位电影局的官员说:就连美国不是也有电影审查制度吗?他们也要给电影评级(G级:一般级;PG级:须家长指导级;R级,限制级;X级,淫秽片级等等)。这位官员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评级制度不等于审查制度。评级是评定某部影片的色情和暴力程度,使观众做选择电影时的参考;审查是决定一部电影可不可以拍摄和放映。退一万步说,人家也没有给影片的基调和立意评级。美国的电影评级人员的权力远远不如中国的审查人员大,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去拥有评判一部影片基调和立意如何、然后决定这部影片可不可以拍摄和放映的权力。如果有人突然给了他们这种权力,他们一定会以为自己是见了鬼了。
如前所述,电影审查制度的存在有其历史的原因,但是,许多过时的制度的存在都有历史的原因,这不能成立为它们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个制度有没有存在的理由以什么标准来衡量?就是要看它是否有正面的功能。如果一个制度还有功能,它就可以继续存在;而如果它不但没有正面的功能,而且有负面的功能(如现行的电影审查制度,它压抑艺术家的创造力,使中国的电影艺术蒙受损失),那它就是一个过时的制度,是应当加以改革或取消的制度。
最后,我还有一个更加严重的指控:电影审查制度是一个违宪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和出版自由的权利,艺术家的创作和出版作品的活动受到宪法的保护,而一些行政机构和个人根据某些自行制定的标准来禁止和处罚一些公民的创作和出版的自由权利,这种行为本身是违宪的。如果他们不是“法制意识淡薄”,就是有意违反宪法。如果中国要向一个法制国家的方向迈进,对于如此违背宪法的制度是应当尽早加以革除的。
- 作者: liyinhevip 2006年04月4日, 星期二 09:23 回复(46) | 引用(0) 加入博采
美在世间是稀少的
美在世间是稀少的。叔本华有一句至理名言:“我们所看到的人都是那么丑陋。”如果你仔细看周围,看大街上的人,看电视上的人,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丑的。由此可见,美在这个地球上是稀少的。大自然也许是美的,但是人是丑的。人世间的事情也是美好的少,丑恶的多。在知道了这一点之后,人会有一种深刻的绝望。我相信有很多人都像我一样绝望。前些日子到南方去,坐火车走京广线,路上见到的所有的城市和房子都是那么肮脏、丑陋,像垃圾。只有当车窗外是田野和湖泊时,才稍稍能看几眼。昨天看了《玩命快递》,才感觉有了点生趣。看来美只在虚构之中。如果没有这样的东西看,真是生不如死。
- 作者: liyinhevip 2006年04月4日, 星期二 09:23 回复(35) | 引用(0) 加入博采
感觉像是在为民请命
最近,很多媒体评论我采访收费事。有复旦大学老师对70多位学者做调查,60%以上赞成收费。我的同事们也大多赞成。也许是出于和我关系好,也许是出于同病相怜,使我感到像是在为民请命。在此重申我的三大理由:
第一,尊重知识产权。因为知识和文化产品不像物质产品那么直观,有人就认为它应当是免费提供的。其实媒体制造文化产品是需要成本的,我们的专业知识就是成本之一。如果报纸是免费发放的,我们可以考虑不收费;而如果你们报纸是卖钱的,我们不应当成为你们节省下来的成本。一位社科院研究国际关系的同事,将自己多年研究的成果提供给记者,记者写长文登了好几版,学者没有任何报酬,这合理吗?
第二,尊重劳动。有人不否认学者就自己的研究领域接受长时间采访是一种劳动,但是他们说,你在社科院已经拿了一份工资,就不能再拿了。当我向一位同事转述这一指责时,他应声说道:这是加班嘛,多劳多得难道不是按劳分配的基本规则?
第三,尊重别人的时间。我们搞社会学到工厂找工人调查还要给“误工费”的,学者难道就没有权利要误工费?我们的时间难道不是时间,比工人的时间更不值钱,应当完全免费提供?
有记者说,新闻当事人是不应当收费的,否则就成了买新闻。这个我同意。如果我成了新闻当事人,相信15分钟之内可以采访完这个新闻(我是不收费的),如果采访到了一小时,往往说了很多新闻之外的话,不是吗?
至于交税问题,我咨询了税务局,他们的答复是,采访收入应当是源头扣税,3%。我已经向几家没有源头扣税的单位寄去了15元税款,正在等他们交税后给我寄来完税单。以后我要求所有的采访源头扣税。顺便问一句,在每年大大小小数以万计的各类新闻发布会上,许多记者朋友都会得到一个名为车马费实则大大超过交通费用的红包,这已是一个行规,我不争辩说你们该不该收这个费(你们在报社也是拿了一份工资的呀),只问问你们交税了吗?
- 作者: liyinhevip 2006年04月4日, 星期二 09:22 回复(2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无穷动》是女性主义的吗?
最近朋友请我看了《无穷动》,据说是“节本”,删去了一些精彩对话,觉得很遗憾,真希望以后检查部门不要太严厉,可以让我们见到作品的本来面貌。
有人说,这个电影是女性主义的,因为里面一个男人也没有,从头到尾就是四个女人加一个老人,这个老人偏偏也是女的。还有,导演也是女的。
女人做的东西就一定是女性主义的吗?我不这样认为,还要看作品的主题和基调。这个电影写的是一个女人借春节朋友聚会之机查找和自己丈夫发生婚外情的第三者。我觉得这个故事一点也不女权,它同样可以出现在张爱玲那些男欢女爱的小说里,也可以成为许多非常男权主义的电影的主题。如果故事是关于丈夫有了婚外恋而妻子满不在乎,那倒有可能是女性主义的。这个电影里男人虽然没露面,但是他是故事的核心人物,所以男人不出现并不是女性主义影片的证据。
除此之外,说这个电影是女性主义的一个证据是它有一点若有若无的女同性恋的暗示:拉拉和妞妞有一段带点诡异色彩的对话,说话间,拉拉抚摩了妞妞的头发。还有,在牌桌底下,两个女人的脚有点似有似无的挑逗。
在西方同性恋解放运动和女性主义运动中,的确有过一个口号,叫做“女性主义是理论,女同性恋是实践”。但是这种概括是脱离了广大妇女群众的:虽然运动中最极端、态度最激烈的一批人是从必须断绝同男人的一切关系的角度,主张把女同性恋作为女性主义的政治选择的,但是很多女性主义者并不喜欢搞女同性恋,也不认为要赞成女性主义就必须跟女人搞同性恋。而且,细究起来,女同性恋者也并非个个都是女性主义者。因此,即使这部电影中有一点女同性恋的暗示,也并不能构成它是女性主义影片的证据。
其实,在我看来,某种主义既不应当成为电影的主题,也不应当成为检验其价值的标准。艺术就是艺术,娱乐就是娱乐。艺术水平高为一部影片带来在艺术上的成功;娱乐水平高为一部影片带来在商业上的成功。主义应当留给政治家去弄,或者是由我们这些社会科学家去研究。
- 作者: liyinhevip 2006年04月4日, 星期二 09:19 回复(16) | 引用(0) 加入博采
反对同性婚姻提案的是些什么人
昨天有一位老年女性从外地打来长途电话,气急败坏地反对同性婚姻提案,差一点就要发歇斯底里,使我在惊异之余陷入深思:在当代中国,反对同性婚姻提案的是些什么样的人呢?在西方国家,同性婚姻的反对力量主要来自宗教保守派,而中国显然不是。于是,我想到了以下几种最可能持反对意见的人:
第一种是受传统文化影响较深的人。由于中国的传统文化特别强调生育,而同性恋不可能生育,就被这些人视为没有价值或者是一种不幸。他们反对同性婚姻的主要原因是从根本上反对同性恋,认为同性恋是病态,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情,不要说同性结婚,他们其实是希望彻底取缔同性恋的。但是,问题在于人口中有3-4%的人有这种性取向,无论你赞成还是反对。在中国,这个数字(同性恋者和潜在的同性恋者)在5000万上下,既无法改变(医学已放弃努力),又无法取缔;既不可以歧视,更不能迫害(遵照宪法条文,不可歧视少数族群)。我希望这种用传统文化来评价他人生命价值和生活方式的人思考一下:你的想法是不是违反了宪法的精神?
第二种是把同性恋关系视为道德败坏的人。这种人认为,只有一对一的关系才是符合道德的,如果经常换伴侣,就是道德败坏。同性恋(主要是男同性恋者)的确是比异性恋更频繁地更换伴侣,因此被认为是道德不好。这个问题我有两点可以答辩:第一,道德因时空而异,这个世界上除了“不可杀人”“不可偷盗”等少量戒条之外,并不是在所有事情上都有一个跨越时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准则的。例如,一个人一生当中有多个性伴侣在现代中国不但在道德上不构成问题,而且属于人的基本权利的范畴。第二,退一步说,如果你真的希望同性恋者少换伴侣,则你恰恰是应当支持同性婚姻的。如果他们有了婚姻的约束,更换伴侣的频率就会降低,所以那些认为同性恋频繁换伴侣不道德的人是最应当支持同性婚姻的人。令人诧异的是,这些人不但不支持反而反对同性婚姻,不是陷自己于逻辑矛盾之中了吗?
第三种是不能接受有人会跟自己不一样这个痛苦事实的人。这个世界上,人虽然生而平等,却无往不在差异之中:种族不同,肤色不同,性别不同,阶级不同,高矮不同,胖瘦不同,喜好不同。属于少数族群的同性恋者与广大异性恋者就属于性向不同。有些人只能接纳和自己一样或近似的人,不能接受跟自己不一样的人。这种人的一个典型就是希特勒,他不能接受犹太人,他把他们关进集中营,把他们送进毒气室,他也把同性恋者关进了集中营。有这种毛病的人要警惕了:你正在往希特勒的方向发展哦。
最后一种是受到同性恋伤害的人。一般来说,同性恋是不会伤害他人的,但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那些与同性恋者结婚的异性恋者。她们(他们)或者是性生活稀少——因为伴侣根本不喜欢跟异性做爱;或者经历配偶的“身在曹营心在汉”——因为伴侣根本无法爱她(他)而心中爱着同性的朋友;或者遭遇在感情上善意或恶意的欺骗;或者经受了经年的同床异梦的煎熬。在大多数情况下,她们(他们)在忍受了这一切之后还无处诉说,有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因此在社会上所有的人当中,只有这群人是深受同性恋伤害的,一提同性恋,她们(他们)会咬牙切齿,会痛心疾首,会发歇斯底里。我从心底深深同情这种人,但是仍然认为她们(他们)因此反对同性婚姻是不智的:同性婚姻一旦批准,与异性恋者结婚的同性恋者会大大减少,尽管你们所受的伤害已无法挽回,同样的悲剧却可避免。相信你们该不会那么自私,一定要同类去重复经历你们所遭受的痛苦和折磨吧。同性婚姻对你们这类人应是一种解救,为什么不尝试一下把自己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反而要歇斯底里地反对同性婚姻呢?
- 作者: liyinhevip 2006年04月4日, 星期二 09:18 回复(229)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喜欢
今天下午得空,看了一下午博客,先看了罗永浩的,很喜欢。才33岁,看问题已经如此透彻,使我这个比他大20岁的人都很佩服,文字也好。对《无穷动》的感觉跟我差不多。我觉得如果人口中有几千个人看问题跟他一样,中国的情况要比现在好许多。
后来又看了他推荐的王怡的《在作弊中慢慢成长》,心里暗自庆幸我们这代人捡了个大便宜:从初一就闹了文化革命,考试通通取消,使得我这辈子除了在匹兹堡大学考了几回试(严格说,就两回,一回是博士资格考试,通过了继续读博,同时授予硕士学位;第二回是博士论文答辩)几乎没受过这种折磨。王小波跟我同岁,也逃过了这一劫。要不然,王小波不是现在的王小波,我不是我。
同时马上决定,必须让儿子壮壮(现上幼儿园中班)从小练习两面派功夫,从三年级开始还是从初一开始还没决定,但是这功夫绝不可不练。(在此对作者顺致谢意,如未蒙提醒,险铸大错)
后来又想读罗推荐的胡平的犬儒病,结果发现全打不开(言论自由啊!言论自由啊!)胡平是年轻时的熟人,虽然到不了朋友的程度,但是他曾托我给好友林春带话,想跟她好,结果没成。他的论言论自由在我年轻时就佩服之极。虽然没看到他的文章,却无意中看到了一篇类似主题的,觉得把犬儒主义论述得挺到位:徐贲的《当今中国大众社会的犬儒主义》,是2004年的文章。我也学小罗,在这里推荐一下,读后定然受益匪浅。
- 作者: liyinhevip 2006年04月4日, 星期二 09:18 回复(28) | 引用(0) 加入博采
吴建民说:同性婚姻有点超前
有记者打电话告诉我,他就同性婚姻提案问题采访了政协发言人吴建民。吴建民说:同性婚姻在目前中国的状况下有点超前。
这一反映在意料之中,但是我觉得有进步,他至少没有说这个提案是错误的,只是说在目前的状况下有点超前。按照此话的逻辑,当未来条件改善使同性婚姻变得不再超前时,中国批准同性婚姻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这证明中国政府在同性婚姻的问题上是有一个理性的、开放的态度的。我还是比较乐观的,只要有这种理性、开放的心态,事情就会好起来。
希望大家不要着急,西方各国争取同性婚姻的过程也是漫长的。只要同志们(同性恋同志和异性恋同志)坚持下去,一定会等到中国的进步。
- 作者: liyinhevip 2006年04月4日, 星期二 09:17 回复(89) | 引用(0) 加入博采
珍爱生命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享受过在网上写字的痛快淋漓嘴无遮拦的快感。我现在要体验一把啦。
最近,李拜天为我转述了网络写手“北京女病人”的一句名言:珍爱生命,远离傻逼。说得太好了。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正是我此时的心情。遇到太多讨厌的人和事,使我不禁对这句话产生强烈共鸣。生命如此短促,而傻逼又如此之多,真是没辙。唉。
- 作者: liyinhevip 2006年04月4日, 星期二 09:16 回复(255) | 引用(0) 加入博采